EOIR-33/IC和EOIR-33/BIA有什么区别?
EOIR-33/IC用于移民法院案件;EOIR-33/BIA用于移民上诉委员会案件。应按案件当前所在机构选择。
地址发生变化时,应根据案件所在机构选择正确表格:移民法院案件通常使用EOIR-33/IC,移民上诉委员会案件使用EOIR-33/BIA。请进入EOIR官方表格页面核对并提交。
前往EOIR官方表格 →EOIR-33/IC用于移民法院案件;EOIR-33/BIA用于移民上诉委员会案件。应按案件当前所在机构选择。
不同机构的地址记录可能并不自动同步。请根据自己案件涉及的机构逐一核对官方地址变更要求。
很多中文用户会搜索“E33”,通常指EOIR-33地址变更表。正式表格名称是EOIR-33。